据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消息,
山东今年的棚改任务日前已分配到各市。
山东今年将开工棚改房213884套,
基本建成棚改房108060套,
发放租赁补贴30468套。
具体的计划任务分配如下(其中,标注“莱芜市”的部分自动并入济南市任务):
今年,棚改项目的认定也更加规范严格。2018年12月10日,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等四厅局联合发布修订后的《山东省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认定办法》,2017年版《认定办法》废止。新《认定办法》强调,要严格把握好棚户区改造的范围和标准,以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为改造重点,规范实施棚户区改造工作。新《认定办法》里,城镇棚户区的概念被界定为:其中,棚改范围上的一个重大变化是,对乡镇,仅限于全国重点镇的镇政府驻地区域可以搞棚改,一般建制镇不行。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公布全国重点镇名单的通知》(建村107号),我省有全国重点镇207个:
新《认定办法》强调,严禁8种情况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范围:
那什么样的区域能认定为棚户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