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博兴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服务站为一道路交通事故伤者申请了两万七千余元的救助基金。
2021年10月18日22时00分,张某驾驶重型半挂车,在力强路鑫双汇钢板门口处,与王某磊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致王某磊受伤,造成伤人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王某磊被送往博兴县人民医院抢救,经医院诊断为:重度颅脑损伤,脑疝,脑挫裂伤,硬膜外血肿,颅骨骨折,锁骨骨折。事故科办案人员了解当事人的家庭情况后,联系到当事人亲属,为了能让伤者得到及时的救治,向其家人讲明救助政策,告知可以到博兴县交通事故社会救助站申请救助基金。
经过救助基金各级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共同努力,成功为伤者申请到了两万七千余元的救助款项。
(通讯:王延强 责编:卞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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