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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兴县人民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热点资讯 2021-09-14 11:51 1934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山东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变更防空警报试鸣日的通知》(滨政办信函〔2008〕35号)的规定和要求,定于2021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11分,在博兴县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警报试鸣范围:在全县已安装防空警报器的区域统一实施同步试鸣。

二、警报信号与起止时间:

预先警报:发现敌空袭迹象时发出的警报。鸣放要求是: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鸣放时间为3分钟。

空袭警报:发现敌空袭的明显征候时发出的警报。鸣放要求是: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鸣放时间为3分钟。

解除警报:报知空袭危险已经消除的警报。鸣放要求是:连续鸣3分钟。

各警报信号中间停顿一分钟。三种警报信号于北京时间2021年9月18日10时00分开始,至10时11分结束。

三、防空警报鸣放期间,全县生产、生活秩序不变,各项社会活动照常进行。

四、警报试鸣的具体工作,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0543-2311345。

博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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