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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兴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站为重症伤者申请救助款四万余元

热点资讯 2020-12-29 16:41 27171阅读

近日,博兴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站为一重症伤者申请了四万余元的救助款项。

2020年12月22日12时02分许,侯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曹纯路由东向西行驶,当行至兴福镇兴耿村路口处时,与刘某山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致刘某山受伤,两车损坏,造成伤人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刘某山被送往博兴县人民医院救治,经医院检查,诊断为:闭合型颅脑损伤特重型、脑疝、硬膜下血肿、蛛网膜下腔出血、脑挫伤、多发颅骨骨折、头皮下血肿、代谢性酸中毒,颈椎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吸入性肺炎,多发软组织损伤。如不及时抢救,会造成严重的后果。为了能让患者得到及时的救治,我大队办案民警主动联系其家人,告知其可以到博兴县交通事故社会救助站申请救助基金。经过各级救助基金各级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共同努力,成功为刘某山申请到了四万余元的救助款项,得到了伤者家人的好评和感激。

(通讯:王延强 责编:卞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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